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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洪运学校2011—2012学年度教育收费自查工作总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30  浏览次数:175
  
安庆洪运学校2011—2012学年度教育收费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安庆市教育局教财【2012】106号《关于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本学年度教育收费的自查工作。教育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位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切实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杜绝任何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是学校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之根本。因此,我校以此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为契机,实行校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切实保证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到依法收费。
     保持教育收费的合理、合法、公正,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体现,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要把严禁教育乱收费提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和落实。为此,我校召开了教育收费自查工作专项会议,认真传达和学习了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学校有关科室负责人积极主动,加强落实,认真自查自纠,确保此次收费自查工作落实到位。
2009年,市物价局对我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审核,并给予了批复,批准立号为安价费【2009】75号,有效期三年,我校已顺利通过了市物价局组织的2010年、2011年收费年检审查工作,2012年收费年审自查工作也正在进行中。经过认真自查,我校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均按照市物价局下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金额执行,没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开具了由地税局印制统一的发票,学生上交的代收代管费用开具了由财政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
     二、加强宣传,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学生及家长明明白白地交纳各项费用,我校将市物价局下发的收费许可证,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在学校的橱窗、公示栏上进行公示,让学生及家长人人皆知,以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特别是在每学期末,都印制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告知家长收费项目,标准和批准文号,架起一道与家长顺畅沟通信息的桥梁。
     三、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政策落实到位。
     我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聘用会计人员和设置会计张博,并经常组织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和规范学校收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和开支。如有人逾越雷池半步,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顶风违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过此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使我校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更加深入了解了相关教育收费政策,提高了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增强了按章办事和依法收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我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内部管理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安庆洪运学校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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