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洪运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标准
安庆洪运学校政教处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重视班集体建设,所教班级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班风正。
3.班级在学校各种常规检查中成绩良好,每月的班主任考核成绩良好。
4.班主任做好家访工作,努力做到登门或电话家访,每月3人次以上,家长对班主任工作感到满意。
5.班级活动开展积极,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好成绩。(集体有市级以上荣誉优先考虑。)
6.所教班级的教学成绩优良,学风好。(在调研中班级成绩位居年级前列或进步较大)
7.教师环境、班级财产保护好,卫生好。
8.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行为,社会的反响良好。
9.具有大胆实践探索的精神,主动积极地投身与教科研工作,每学期均有一篇以上文章获得校级以上荣誉。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
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
②违规收费者;
③因主观原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班级学生重大违纪者;
④有重大违纪现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