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共青团 » 正文

在国家公祭日铭记历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浏览次数:394
  2014年初,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每年的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三年后的今天,我校依例举行纪念活动。
  首先由我校副校长宗维芬同志通过广播对师生进行“12·13”日国家公祭日的宣讲。继而拉动警报,警报声结束后,全体师生肃立默哀
  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在此后三个月里犯下大规模屠杀、强奸、纵火、抢劫等反人类罪行,在大屠杀中有30万以上中国人被杀害,三分之一的南京城被毁。但南京遇难者不是我们要祭悼的全部对象。所有在战争中遇害的化学武器死难者、细菌战死难者、劳工死难者、无差别轰炸死难者„„都是供悼念的对象。灾难的历史理应成为民族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公祭更需全民一起参与。
  如习主席所说,举行公祭,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而不是要延续仇恨。仇恨我们可以暂放下,但,历史绝不能遗忘。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学生频道
点击排行